研究生奖助政策
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,全方位激起研究生教育活力,勉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,我校加强投入力度奖励出色研究生。奖助体系主要包含:
1.国家奖学金: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。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,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实行。
2.学业奖学金: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%。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.2万元,评定对象是第一志愿录取为非临床类学科的研究生;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.8万元,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录取为临床类学科的研究生;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.4万元,评定对象为所有调剂的研究生。2、三学年各类奖学金的总覆盖面为70%。采取考核评选的方法,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.2万元,覆盖面10%;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.8万元,覆盖面20%;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.4万元,覆盖面40%。
3.国家助学金: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.6万元。
4.研究生“三助”津贴:“三助”职位设置率原则上高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%,每生每月300—400元。